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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之二:佣金与分成
发布时间:2014-04-15 00:00:00
导语:佣金和分成都不是互联网发明的名词,这些形成已久的商业秩序在互联网行业被沿用,形成了互联网的第二种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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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第二种常见盈利模式,是帮助客户达到某种目的,然后收取佣金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客户的收入中分成。
佣金和分成都不是互联网发明的名词,而是在整个商业社会中由来已久的概念。找律师打官司,官司打赢了,要付钱;找中介买房子,房子买到了,要付钱;想把生意做到外地,但是人生地不熟,找代理商帮忙,要把售卖产品得到的一部分钱分给代理商。这些都是已经形成的商业秩序,而这些商业秩序在互联网行业被沿用,形成了这第二种盈利模式:佣金与分成。
同样,这种模式也有对应的几种常见具体落地方案:
1、电商平台(一般是B2C会采用这类模式)
电商平台产品是佣金与分成模式的典型代表。拿著名的天猫来说,如果一个商家想在天猫上开店,则需要向天猫缴纳下面这些费用:
●保证金
●技术服务年费
●技术服务费率
其中“技术服务费率”是天猫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每一件商品成交后,天猫都会从成交额中收取一定比率的“服务费”,不同类别的商品费率不同。例如按照2013年的标准,如果在天猫上成功卖出一本图书,天猫会按照2%的比例抽取服务费;而如果成功卖出一套卫浴用品,则需要缴纳5%的服务费。天猫每天的成交量巨大,所以靠着收取服务费,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盈利。
上图:如果我买了这台iPhone,则店家需要付给天猫100块6毛1分钱作为佣金(2%)。
2、团购与优惠券
对于一个商家来说,如何给产品定价是一门学问。如果定价较高,则售出单位数量的产品盈利就会较大;另一方面,如果定价较低,则销量可能会提高。所以,价格与销量这两个变量共同影响着盈利,或许它们可以组成一个函数,理论上应该能够找到一个点,使得价格×销量的值最大化,以至于盈利最大化。
但是以上只是数学意义上的结论。事实上,真正能让利润最大化的方法是,将同一件商品以较高价格卖给那些不太在乎钱的人,同时以较低价格卖给那些在乎钱的人。这种策略在营销学中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描述,叫做“价格歧视”。
而团购和优惠券这两种产品形态,是产生价格歧视的有效手段。而这两种形态最主要的盈利模式,就是佣金与提成。
美团网是国内比较著名的团购网站,现在很多朋友在进行消费之前,都习惯于先去美团上找一找,看看有没有相应的团购。所以对于商家来说,美团相当于是为商家筛选出了那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顾客,而美团这样做的条件很简单,就是根据每一个订单的金额向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商家的商品类别、所在的地域的不同,费用也会不同。
上图:曾经Groupon和美团这类的团购网站每天只推一件商品,但是效果太好了,商家们排着队找上门来要“歧视”消费者,所以美团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商城的感觉了。
另外,有没有觉得团购这种形式看起来有点儿像是在为商家导流?但不同的是,《互联网盈利模式研习笔记之一:流量变现》的提到几种产品模型在用户侧的场景大部分是:用户寻找一些信息,顺便看到了广告。而团购和优惠券对于用户来说,经常是主动自发去寻找的;并且后者的盈利其实是来源于交易本身,并非来源于流量。所以我更愿意将其归类为佣金与提成模式。
3、开放平台
几年前,当SNS流行的时候,校内网(现在的人人网)和开心网可谓风光无限。当时业界有很多讨论,有一些朋友认为校内将干掉开心成为SNS的老大,另外一些朋友则认为开心更靠谱一些。后来,事实证明,还是校内网后劲更足一些,并且千橡将它和另外几个产品打包,在纽交所讲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故事(NYSE:RENN),并成功上市。虽然之后股票一蹶不振,但总算实现了上市的愿望。
我认为,这样的结果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校内的用户位于开心的上游,用户只可能从学生变成白领,但很少从白领变成学生。所以,一旦在上游的学生阶段建立了关系,就会形成黏性。相当于校内在一定程度上截流了开心的用户群。第二,校内在合适的时机推出了开放平台,引入第三方开发者为校内网开发各种应用(主要是游戏),使得校内上可玩的游戏和小应用远远多于开心,成功提升了用户黏性。
而开放平台的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从在它之上运行的app的收入中提成。
上图:当年在各大SNS上火爆一时的开心农场游戏。
4、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当下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这个概念下面衍生出了众多的产品。最简单的,财经媒体就可以看做是比较初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它们的主要盈利模式当然是导流,将流量导给相关的金融理财产品;而类似挖财、51信用卡管家之类则更进一步,因为它们可以拿到用户的信息,比如每个月消费了多少钱,买了什么东西,还了多少钱的信用卡等等,这些信息经过分析和处理,可以用来更加精准的向用户推荐金融产品,事实上从推荐的产品销售额中提成也正是它们的盈利模式之一;再进一步,类似人人贷、有利网等满天飞的P2P网贷产品,又或者融360之类,也都或多或少的以提成来盈利。
互联网金融听起来很复杂,很多东西看不懂,但实际上有一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其实早已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了,这就是第三方支付工具,也就是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产品。
如果你上网比较早,可能听说过珠穆朗玛(8848.net,现在这个域名跳转到天猫了…)这个网站,当年,它享有“中国电子商务第一站”的称号。但是后来,阿里系的淘宝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的代名词,而珠穆朗玛则销声匿迹,淡出了大家的视野。珠穆朗玛的失败跟当时的大环境有关,而我认为,淘宝后来之所以能够成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支付宝。
遥想当年,网购还是一件新兴事物,大部分人对于在互联网上敲一段密码,就能把钱转到卖东西那个人的账户中这件事还是心怀恐惧的。淘宝的身份验证也就是上传个身份证而已(还记得“易趣”这个网站吗?当年它的验证方式居然有一种是你提供一个地址,然后它给你寄一封信,里面有验证码。输入了验证码身份验证就成功了…天啊,骗人的成本好低,去邮局搞个信箱即可),稍微懂点儿PS的人或许就能轻易蒙混过关。而支付宝的出现成功解决了当时人们的恐惧。因为支付宝的原理是,将货款先付给阿里巴巴,等收到货,满意后再通知阿里,这时钱才真正到达卖家的账户中。而阿里是家正规的大公司,信用还是信得过的。所以我认为,支付宝与淘宝当年面对卖家的免费政策一起,成就了淘宝的今天。
ok,思绪回到当下。支付宝的盈利模式之一,是针对商家的“担保交易收款”,其实原理上还是当年的那一套。如果我是一个不知名的商家,在网上做生意要求客户直接把货款汇入我的工行账号的话,肯定没有几个人敢这么做。但是如果这事儿有支付宝“担保”,对于客户来说,安全感就强多了,所以更容易达成交易,而支付宝则会按照“单笔阶梯费率”或者一定的套餐向商家收费。
图:支付宝的“商家服务”页面
同理,对于拉卡拉、微信支付,还有著名的银联等等,类似的分成方式也可以(或者已经)作为其盈利模式之一。
总结:佣金与分成模式的典型闭环
佣金与分成模式的逻辑是:帮助客户达成交易,并从交易金额中扣除一定的费用。这种逻辑在传统行业由来已久,但由于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融通,一旦信息融通,交易则更容易达成。所以这种模式在互联网行业内尤其重要。上面已经说了很多案例,但是作为结尾,我还是希望以另外一个产品来总结其逻辑。这个产品是嘀嘀打车。
(如果没有打车大战发生,其实这些打车类应用最简单的盈利模式就是与司机及出租车公司分成。)
首先,现状是对于用户来说,特别是繁忙时段或者比较偏僻的路段,想打到车很难。
其次,对于司机来说,以前很多时候只能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转悠,希望“碰到”打车的人。这种“碰”的过程是一种资源浪费。
打车软件成功的提升了出租车的空载率,让出租车司机在更少的“转悠”的前提下找到更多的乘客,从而赚到更多的钱,所以从中拿出一部分分给打车软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恩,但是以上只是理论,仅仅用来说明逻辑关系而已。事实上,各种大佬们为什么要拼命的送钱推广打车软件呢?很简单,并不是为了那点儿提成(事实上没有提成),而是为了让用户绑定银行卡,从而争夺近场支付这个重要的场景。支付的整个生态链是一盘很大的棋,这事儿,比收司机一点费用重要得多。
最后,还是罗列一下国内常见的使用佣金与提成模式盈利的产品:
-天猫、京东的非自营部分、当当网
-美团、大众点评团等团购网站
-腾讯开放平台等各种开放平台
-融360等各种融资和金融平台
-支付宝、财付通等各种第三方支付工具
-挖财、随手记、51信用卡等记账工具
-应用宝、百度应用市场等移动应用分发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