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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08年第四季度查处13家SP违规企业

发布时间:2009-02-10 00:00:00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公布了2008年第四季度增值业务收费拨测情况,2008年12月10日至12日,部电信管理局组织部分通信管理局,对增值业务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第四季度集中拨测和检查,抽查结果显示仍有13家增值电信企业的20项业务存在问题。   工信部本季度对部分基础电信企业和95家增值电信企业的186项增值业务的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所抽查的增值业务中89%以上的业务资费和收费情况正常,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13家增值电信企业的20项业务存在问题,这13家企业中,12家来自北京,1家来自广东。   工信部表示,13家企业涉及的违规业务包括,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诱导用户消费;在业务营销推广过程中资费明示不规范;部分固定电话声讯台业务未提醒计费起始点,或者故意延长服务时间,或者收费而不提供业务等。为此,工信部已要求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属实的违规业务按照合作协议进行了严肃处理。   工信部再次强调,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增值电信企业应立即整改,提高认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电信监管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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